作者: 吴慧星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0-09-05 10:06
美好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彩华章,总在接续奋斗里书写。如今,走进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股文明之风扑面而来。
菏泽中院连续8年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市“红旗高扬”示范点第2位、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
菏泽中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将文明创建融入法院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凝聚精神力量,弘扬司法文明,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党建引领
高点起步的全面带动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形成文明创建常态化机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分工,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建、务求实效”的创建工作格局。
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懈。菏泽中院认真实施“头雁工程”,院领导以身作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机关文明创建。7月1日,是院长固定为全院干警讲党课的日子,每次党课都会引起广大干警广泛讨论。在菏泽中院,“一把手”带头写心得、谈体会、作宣讲已经成为常态化。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专题研讨、“三会一课”、支部间互查互比互学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深入行动。打造“红旗高扬”示范点,让“红旗高扬”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吸引市内外100余家单位前来观摩学习。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审监二庭党支部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创新服务
让群众感知“司法的温度”
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菏泽中院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将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13类纠纷实行调解前置,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建设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开展网上信访、视频接访,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走路。以信用惩戒助推文明诚信。严惩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1401例,限制高消费76964人次,6579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近三年执行到位金额267亿元。
深入推进法治共享。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7200余人次,旁听庭审2400余人次。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30万篇,庭审直播案件3万余件。通过庭审过程释法、裁判文书说理等方式,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20余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破产审判等典型案例,破解长期困扰群众“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用司法审判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量和温度。
砥砺队伍
营造积极进取的氛围
冰不搦不寒,马不打不奔,人不激不发。
菏泽中院着眼打造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法院队伍,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邀请高校教授、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授课,举办身边典型事迹报告会,采取法官经验交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措施,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市法院11名法官被评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
菏泽中院把文化建设作为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平台,利用电子显示屏、机关长廊等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办公区域全覆盖。
组织“最美法官”“四德榜”评选活动,引导干警做社会好公民、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涌现出首届齐鲁最美法官于莉、全市“最美家庭”李学军夫妇等一批先进典型。
建设节约型机关,倡导绿色生活,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参加双城同创,对口帮扶,开展文明共建,志愿服务人人参与,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文明交通劝导、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机关党委、政工、工会等部门,切实维护和保障干警权益,积极落实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制度,通过建设法官书屋、数字图书室,成立法官合唱团、篮球队、自行车俱乐部等团体,组织书画摄影展、演讲比赛、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关注干警身心健康,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被授予“书香机关”和全市新时代职工之家先进单位。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市法院将始终保持担当有为的工作状态、不懈奋斗的精神追求,脚踏实地把每一项工作做好,以卓越的审判业绩展示文明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吴慧星